增值稅作為我國最重要的稅種,作為一個公民,在征求意見中提供了個別修改意見,以下部分對所提供的意見的大概梳理:
一、總則中增加一條
增值稅的立法、執法、法律適用應當遵循對最終生活消費的普遍征收原則、中性原則、不重復征稅原則、高度形式化原則,但是本法另有特殊的明文規定除外。
增值稅的立法、執法、法律適用過程中,不得影響納稅人對交易模式、締約主體、法律形式等私法上的選擇權。
理由:確立原則,確保立法、執法、法律適用中遵循增值稅本身的原理,從而最大限度的發揮增值稅的優勢。
二、第三章部分:
?。ㄒ唬┑诎藯l第一款修改為:
本法所稱應稅交易,是指根據民商法上的合同形式,一方對另外一方負有交付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的義務,另外一方負有相應的支付對價義務;具體包括銷售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
理由:實現增值稅的目的,防止對交易安全的沖擊(應稅交易的法律形式不僅僅限于銷售合同,只要符合“一方對另外一方負有交付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的義務,另外一方負有相應的支付對價義務”,均屬于本法意義上的銷售)。
?。ǘ┑诎藯l增加一款作為第八條最后一款:
對應稅交易的解釋和認定應當嚴格遵循高度形式化原則,維護交易安全和國家增值稅稅收利益。
理由:實現對最終消費的普遍征收,維護納稅人選擇法律形式的權利等私法上的自由權,并捍衛國家稅收利益。
?。ㄈ┑谑粭l修改為:
下列情形視同應稅交易,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增值稅:
?。ㄒ唬﹩挝缓蛡€體工商戶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ǘ﹩挝缓蛡€體工商戶無正當理由贈送貨物,但用于公益事業的除外;
?。ㄈ﹩挝缓蛡€人無正當理由贈送無形資產、不動產或者金融商品,但用于公益事業的除外;
?。ㄋ模﹪鴦赵贺斦?、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理由:確保增值稅的中性原則和稅制目的的實現,比如買一贈一。
?。ㄋ模┈F第十二條增加一項:
以不可能構成終端生活消費產品的組成部分或全部的產品作為交易對象的。
理由:該類交易不宜作為應稅交易。
三、第五章部分:
?。ㄒ唬┑谑艞l建議修改為:銷項稅額,是指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按照銷售額乘以本法規定的稅率計算的增值稅額。銷項稅額計算公式: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項稅額是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銷售)時代國家收取的增值稅稅款,應當足額交還給國家。
?。ǘ┑诙畻l建議修改為: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
進項稅額是納稅人(購進)代最終消費者預先墊付的稅款,代為墊付的稅款在購進項目沒有用于最終生活消費或視同生活消費的情況下應當由自己的主管稅務機關退還。
?。ㄈ┑诙l下列情況視為最終生活消費,相應購進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ㄒ唬┖喴子嫸惙椒ㄓ嫸愴椖?、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和金融商品,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ǘ┓钦p失項目或缺乏證據證明損失原因的項目;
?。ㄈ┵忂M直接用于消費的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ㄋ模┵忂M的貸款服務;
?。ㄎ澹﹪鴦赵阂幎ǖ钠渌曂罱K消費項目。
?。ㄋ模┰黾右粭l:
自然銷售一般貨物,應當作為臨時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按照一般稅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相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憑借購進時候的普通發票和付款記錄抵扣進項稅額。
自然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貨物或廢舊物質,應當作為臨時納稅人向稅務機關按照一般稅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相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憑借購進時候的普通發票和付款記錄,根據陳新度抵扣進項稅額。
理由:解決實務中大量出現的個人銷售貨物的問題,防止重復征稅和保障國家稅款,減少實務中的虛開。對自然人銷售一般貨物的進項抵扣,我們認為應當施行登記管理制度,堵塞稅收漏洞。
四、第八章增加三條:
?。ㄒ唬┢渲幸粭l是(杜絕走逃票以及暴力虛開,及代理人代收稅款后卷款潛逃,同時防范第三方取得發票):
購進方發現銷售方有以下情況之一的,應當將代墊付的增值稅稅款直接繳納給銷售方的主管稅務機關,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扣按照相應的進項憑證和實際交款金額采取就低原則:
?。ㄒ唬╀N售方成立時間不足一年的;
?。ǘ╀N售方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或自然人的;
?。ㄈ╀N售方被列為非正常戶的;
?。ㄋ模╀N售方已經開設了與稅務機關的共管賬戶的。
銷售方已經開設了與自己的主管稅務機關的共管賬戶的,應當在銷售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顯示共管賬戶信息。
在本法實施之日起五年內,應當實現共管賬戶在增值稅納稅人的全覆蓋,具體由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協調完成。
?。ǘ┝硗庖粭l是:
納稅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屬于本法的重點監管對象
既與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又與非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的(防范票貨分離的虛開);
享有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或地方性財政補貼并可以開具可抵扣稅款憑證的(防范稅收優惠型的虛開);
?。ㄈ┻€有一條
除法律、行政法規、稅務總局、財政部另有規定外,禁止對增值稅施行地方性的財政補貼、返還政策,違者予以追繳。
理由:地方性的增值稅財政補貼政策(本質上是一種稅收優惠政策),是引發虛開的重要根源之一,嚴重扭曲了經濟,很多地方的所謂園區,其實質僅僅是用來開具發票,實質上系與納稅人共同侵占下游應當收取的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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