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討債公司】被逼寫的欠條在法律上有效力嗎?
作者:廣州要債網 發布于:2023-03-08 01:07:02
廣州要債網廣州討債公司為你解答:【討債公司】被逼寫的欠條,被撤銷前在法律上有效力,被撤銷后自始無效。對于因脅迫而訂立的欠條,被脅迫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撤銷,申請的時間是,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
【討債公司】被逼寫的欠條在法律上有效力嗎
【討債公司】1、被逼寫的欠條,被撤銷前在法律上有效力,被撤銷后自始無效。對于因脅迫而訂立的欠條,被脅迫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撤銷,申請的時間是,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
【討債公司】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條,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ㄒ唬┊斒氯俗灾阑蛘邞斨莱蜂N事由之日起一年內、重大誤解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ǘ┊斒氯耸苊{迫,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ㄈ┊斒氯酥莱蜂N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放棄撤銷權。
當事人自民事法律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